今天,23號,幫小孟代班
客人還好不會很多
要拜拜,阿誠一直要我出去拜
但我很忙,忙著洗碗
(那些女孩們洗的碗實在不敢恭維)
跟他嚷嚷著拜神沒什麼用
人一定要靠自己之類的...
沒想到真的就這樣犯沖了
3點打卡下班,愉快的回家途中
在崇德路跟生產路的十字路口
明明是綠燈行的我
被一輛闖紅燈違規左轉的機車撞
他就這麼硬生生從右前方跟我撞過來
應該有60~70km左右
(因為我是人肉測速槍所以很準)
碰!!!!兩個人就這麼在十字路口中央犁田
我右半身手肘手掌還有屁屁跟膝蓋腳踝都擦傷
整個人一直流血,當下痛不痛我不大曉得
不過那個人一直粘著倒下不成人行的機車打滾裝死
我很不爽!
爬起來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把安全帽拔下
朝他飆過去:幹!你會不會騎車啊!!!
裝死的肇事者:對...對不起.....好痛!救命!
我:現在是怎樣!要不要叫警察出來量阿!!
裝死的肇事者:我不知道...好痛!!!(繼續打滾)
我:.....(爆氣!!!真的很想當場把他幹掉!)
幸好一旁公園剛好有管理員拿著對講機叫警察跟救護車來
在路中央的三人兩台機車,就這麼困在車水馬龍當中
救護車來把我們給"救"走,醫護人員一直問我們有沒有怎樣還可不可以走
我說我是沒怎樣我想趕快弄一弄等一下還要上班(5點半上班)
那個打滾的人還是一直跟我道歉跟對不起(整個很不要命了那樣)
叫他閉嘴他才安靜下來....
到醫院擦傷口照X光跟驗傷
(其實就在崇德路上,很近)
警察伯伯給我做筆錄跟測酒精濃度
我一直要他們不要通知家人
(我很怕家裡的人會為了這件事從台北南下
然後又因為這件事為理由要我轉學....)
戴帽子的說只要不是肇事者就不會通知家屬
更何況我已經20歲了,已經有能力為自己負責
在醫院裡還看到華醫護理系的小妞們做實習
嘖嘖....今天還真不是看妞的好時機
早班只剩阿誠,所以他把整家店關起來探望我
然後黑皮從家裡把證件拿過來給我
很謝謝他們!
在醫院折騰許久,終於弄好診斷證明
然後戴帽子的交給我跟那個裝死的一張單子
要我們隔天的晚上8點30在文化派出所和解
出院以後,第一件事就是跟對方把車子騎到機車行去給人修
有個計程車司機很會賺錢,看他的機車不能發動
主動要載他去找機車行跟幫忙找人牽車(活該)
然後,我的決定是要再回去上班
沒辦法麻!大過年的!很缺錢!
趁手腳都還能動就是要盡自己之能多掙點錢
阿誠在我回公司,香文一直把我當成小孩一樣問東問西還要給我惜惜
由於手掌擦傷,第一件事就是找個手套包起來
然後這幾天就負責吧台洗碗!
師傅們說我這樣很盡本分,這樣就對了!
當然,我又不是斷手斷腳斷老二
能做多少算多少囉!
(還說要幫我討醫藥費十萬,我拿三萬...
天吶...讓我知道刺青不是假的就好~不必鬧那麼大)
一樣做到12點打烊,嘿皮在我回家
路上順路去台安藥局買紗布(沒想到我曾在這裡應徵過)
然後回去自己包紮跟洗澡,有些地方都發炎流膿
洗澡的時候咬緊牙關那樣,左手最近又發達了起來
隔天是跟阿蕉的約會,一大早就請嘿皮載我去看車子
老闆說還沒弄好,最快也要等到下午才OK
對方的車昨晚就已經修好是怎樣....
而我的車修理費用大概8500(反正這筆也是對方要付)
老闆很夠意思,要我騎他的車子出去
其實手腳真的很痛不欲生,但今天約好跟老朋友相聚
就不應該推辭,不然下次見面不曉得又要等多久
跟阿蕉會合後先到新天地裡買褲子
買了冠希哥哥代言的Levis,真的很實穿
因為今天我剛好休假,還鑰匙順便在歐風裡吃飯
維尼幫我們做了鮮蝦干貝當前菜還有紅酒
阿蕉說很好吃又很飽~我們聊得很多但很不盡興那樣
之後又去看了電影"贖罪",其實還蠻好看的
劇情不錯!不過適合租dvd回家觀賞
阿蕉他朋友在星巴克上班,一個很cute的小女孩
拿她的員工證去買電影票很便宜
手包著的我看起來像是剛跟人相殺的小流氓
為什麼?看著路人用奇怪的眼神看我就知道了
晚上,把整理的一些文件拿去文化派出所
我先到所以先進去做筆錄
沒想到現在做筆錄不在用手寫的
而是電腦有個關於車禍筆錄的表格
然後警察先生一邊問話,一邊用錄音筆記錄起來
之後依照敘述type上去....
然後繁瑣的程序就是要蓋大拇指印...
我想目的除了是要保障我的權益以外
更是要讓對方煩到不敢再犯
而原本相撞後是在地上打滾,在醫院則是跛著腳
隔天來做筆錄居然是平穩的走著進來>"<
很會演嘛你!
最後決議是他要賠我1萬多塊,現給
在多的道歉都是於事無補
假如你當初能像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好鄉民
而不是當個只會橫衝直撞的土台客
今天就不會浪費對方的時間來處理這件事
更何況請你好好想想你浪費我多少時間休息時間
假如我今天要上班,要賠償的可不只是這些而已...
(我很有良心的要他賠償醫藥費跟修理費,沒多要精神賠償之類的)
想想是誰幫你存錢到ATM讓你可以領出來賠人
不是誰而是你的父母親....
我越說火氣越大,警察叔叔要我冷靜一下
對方發抖的快哭了出來,也只好算了
之後一起到機車行領車
拿了幾十塊給老闆當借車給我騎的油錢
他一直說不要說他自己要借我的
然後說我很歹運,要上班卻遇上這種事
還偷偷說我要的太少,應該要3萬才對...
他是個靠父母養的小孩
不應該讓他父母太大負擔才對
往後的這幾天,沒錯
我的手腳逐漸康復
唯一沒變的就是還是一樣累
跟需要休息
感謝各位的關心簡訊跟電話
我好很多了!
客人還好不會很多
要拜拜,阿誠一直要我出去拜
但我很忙,忙著洗碗
(那些女孩們洗的碗實在不敢恭維)
跟他嚷嚷著拜神沒什麼用
人一定要靠自己之類的...
沒想到真的就這樣犯沖了
3點打卡下班,愉快的回家途中
在崇德路跟生產路的十字路口
明明是綠燈行的我
被一輛闖紅燈違規左轉的機車撞
他就這麼硬生生從右前方跟我撞過來
應該有60~70km左右
(因為我是人肉測速槍所以很準)
碰!!!!兩個人就這麼在十字路口中央犁田
我右半身手肘手掌還有屁屁跟膝蓋腳踝都擦傷
整個人一直流血,當下痛不痛我不大曉得
不過那個人一直粘著倒下不成人行的機車打滾裝死
我很不爽!
爬起來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把安全帽拔下
朝他飆過去:幹!你會不會騎車啊!!!
裝死的肇事者:對...對不起.....好痛!救命!
我:現在是怎樣!要不要叫警察出來量阿!!
裝死的肇事者:我不知道...好痛!!!(繼續打滾)
我:.....(爆氣!!!真的很想當場把他幹掉!)
幸好一旁公園剛好有管理員拿著對講機叫警察跟救護車來
在路中央的三人兩台機車,就這麼困在車水馬龍當中
救護車來把我們給"救"走,醫護人員一直問我們有沒有怎樣還可不可以走
我說我是沒怎樣我想趕快弄一弄等一下還要上班(5點半上班)
那個打滾的人還是一直跟我道歉跟對不起(整個很不要命了那樣)
叫他閉嘴他才安靜下來....
到醫院擦傷口照X光跟驗傷
(其實就在崇德路上,很近)
警察伯伯給我做筆錄跟測酒精濃度
我一直要他們不要通知家人
(我很怕家裡的人會為了這件事從台北南下
然後又因為這件事為理由要我轉學....)
戴帽子的說只要不是肇事者就不會通知家屬
更何況我已經20歲了,已經有能力為自己負責
在醫院裡還看到華醫護理系的小妞們做實習
嘖嘖....今天還真不是看妞的好時機
早班只剩阿誠,所以他把整家店關起來探望我
然後黑皮從家裡把證件拿過來給我
很謝謝他們!
在醫院折騰許久,終於弄好診斷證明
然後戴帽子的交給我跟那個裝死的一張單子
要我們隔天的晚上8點30在文化派出所和解
出院以後,第一件事就是跟對方把車子騎到機車行去給人修
有個計程車司機很會賺錢,看他的機車不能發動
主動要載他去找機車行跟幫忙找人牽車(活該)
然後,我的決定是要再回去上班
沒辦法麻!大過年的!很缺錢!
趁手腳都還能動就是要盡自己之能多掙點錢
阿誠在我回公司,香文一直把我當成小孩一樣問東問西還要給我惜惜
由於手掌擦傷,第一件事就是找個手套包起來
然後這幾天就負責吧台洗碗!
師傅們說我這樣很盡本分,這樣就對了!
當然,我又不是斷手斷腳斷老二
能做多少算多少囉!
(還說要幫我討醫藥費十萬,我拿三萬...
天吶...讓我知道刺青不是假的就好~不必鬧那麼大)
一樣做到12點打烊,嘿皮在我回家
路上順路去台安藥局買紗布(沒想到我曾在這裡應徵過)
然後回去自己包紮跟洗澡,有些地方都發炎流膿
洗澡的時候咬緊牙關那樣,左手最近又發達了起來
隔天是跟阿蕉的約會,一大早就請嘿皮載我去看車子
老闆說還沒弄好,最快也要等到下午才OK
對方的車昨晚就已經修好是怎樣....
而我的車修理費用大概8500(反正這筆也是對方要付)
老闆很夠意思,要我騎他的車子出去
其實手腳真的很痛不欲生,但今天約好跟老朋友相聚
就不應該推辭,不然下次見面不曉得又要等多久
跟阿蕉會合後先到新天地裡買褲子
買了冠希哥哥代言的Levis,真的很實穿
因為今天我剛好休假,還鑰匙順便在歐風裡吃飯
維尼幫我們做了鮮蝦干貝當前菜還有紅酒
阿蕉說很好吃又很飽~我們聊得很多但很不盡興那樣
之後又去看了電影"贖罪",其實還蠻好看的
劇情不錯!不過適合租dvd回家觀賞
阿蕉他朋友在星巴克上班,一個很cute的小女孩
拿她的員工證去買電影票很便宜
手包著的我看起來像是剛跟人相殺的小流氓
為什麼?看著路人用奇怪的眼神看我就知道了
晚上,把整理的一些文件拿去文化派出所
我先到所以先進去做筆錄
沒想到現在做筆錄不在用手寫的
而是電腦有個關於車禍筆錄的表格
然後警察先生一邊問話,一邊用錄音筆記錄起來
之後依照敘述type上去....
然後繁瑣的程序就是要蓋大拇指印...
我想目的除了是要保障我的權益以外
更是要讓對方煩到不敢再犯
而原本相撞後是在地上打滾,在醫院則是跛著腳
隔天來做筆錄居然是平穩的走著進來>"<
很會演嘛你!
最後決議是他要賠我1萬多塊,現給
在多的道歉都是於事無補
假如你當初能像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好鄉民
而不是當個只會橫衝直撞的土台客
今天就不會浪費對方的時間來處理這件事
更何況請你好好想想你浪費我多少時間休息時間
假如我今天要上班,要賠償的可不只是這些而已...
(我很有良心的要他賠償醫藥費跟修理費,沒多要精神賠償之類的)
想想是誰幫你存錢到ATM讓你可以領出來賠人
不是誰而是你的父母親....
我越說火氣越大,警察叔叔要我冷靜一下
對方發抖的快哭了出來,也只好算了
之後一起到機車行領車
拿了幾十塊給老闆當借車給我騎的油錢
他一直說不要說他自己要借我的
然後說我很歹運,要上班卻遇上這種事
還偷偷說我要的太少,應該要3萬才對...
他是個靠父母養的小孩
不應該讓他父母太大負擔才對
往後的這幾天,沒錯
我的手腳逐漸康復
唯一沒變的就是還是一樣累
跟需要休息
感謝各位的關心簡訊跟電話
我好很多了!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