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些事在決定要做之後
而越不順從自己的意思去進行時
為了成功或為了爭取過眼雲煙的回憶
卑躬屈膝,自我的想法好像不是那麼重要
那又能夠如何?之後呢?未來還能怎樣?
做人一定要那麼下賤,那麼沒有原則?
假如討好一個人需要用嘴
那跟一些A片開頭的狂吸狂吮有啥差別?
只為了一時歡愉,只為了垂手可得的曖昧
人不需如此作踐自己
好比用物質攻勢追女人一樣
成功又如何?人家只會記得那些東西
人似乎又不是這麼重要
郭董在企業領導能力讓我甘拜下風,他是個好老闆
而在某一方面,只是個老不修的鹹濕男
毀了志玲姊姊,讓陳永仁更顯癡情
而劉嘉玲...反正香港女星名氣都是用肉換來的
不過是一群雜魚中的臭酸鹹魚乾
這件事讓我對生活週遭的人起了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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