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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nk

不知曾幾何時
我很喜歡這個字

這個字是drink的過去式
而drink雖然泛指喝水
drunk總不可能=喝過水吧
英文可沒那麼愚蠢死板

但老外幾乎都直接以drink取代wine
而什麼樣的人會喝酒?多半是失意的人
即便經濟重挫,酒業卻絲毫不見頹勢

酒可以帶人暫時逃離紛擾
算是合法的液體大麻

而"drunk"一辭去頭去尾留中間
又可以發現run這個字眼

很有意思吧

....
最起碼,我覺得比tipsy等字更適合形容醉
你可以形容一個酒醉的女人叫pussy
你可以形容一個酒瘋的男人叫jackass
但唯有drunk這個字眼,才能確確實實的貼切

尤其是對於喝了酒以後分不出性別的人


.............
其實我也有點忘了這七十多個小時到底在幹麻
但我確實的能夠感覺到相當的充實

足夠讓我忘記吃飯時間,放棄躲進被窩賴床

有時候人

最好的休息莫過於忙碌
唯有忙碌的時候你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而休息,會消磨人的鬥志

我也好想花三年存到100萬
然後出國學些新的東西

表姊說當她雙腳踏上美國時就已經覺得跟別人不一樣
當她考取了美國律師執照以後,卻放棄原有的工作機會回到台灣

可以因為吃的我娘煮的飯而感動
可以因為讓我載到捷運站而感動

.....
當一個身分學識明顯比自己還高的人
卻對於平常的瑣碎一切感動萬分時

那股感受難以形容

我 也想成為那樣的人

經歷過相當的困難壓力然後成長
當視野變廣,能力變得更強時
會開始更珍惜過去一直擁有的...

這些 都是我一直想追求的感覺
那種已經不是台灣的教育體制能賦予的

.....................

有陣子,偶爾跟同學們小酌聊天
雖然沒一個能drink(drunk的卻是不少)
但直接的讓我聯想到過去的華醫生活

有時我很後悔自己抽離他們太快
也許那樣的生活直接被批判為糜爛
但我喜歡那樣的他們
分明的個性,直接的無私,沒有遮掩

現在都很難找到了,這裡
....

如今,我也許真的發堀到了真性情
卻無法忘懷過去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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